在国家政府部门已陆续出台引导性政策下,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各自碳达峰路线图。例如青海发布《青海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超过95%,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52.2%;森林覆盖率达到8%,森林蓄积量达到5300 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8.5%;到2030 年,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保持全国领先,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5%左右。
省份 | 文件 | 具体内容 |
青海 | 《青海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 “十四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超过95%,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52.2%;森林覆盖率达到8%,森林蓄积量达到5300 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8.5%;到2030 年,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保持全国领先,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5%左右 |
贵州 | 《贵州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 到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力争达到21.6%;到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 年下降65%以上 |
内蒙古 | 《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 到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8%,煤炭消费比重下降至75%以下;到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 左右 |
吉林 | 《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 到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7%;到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 年下降65%以上 |
北京 | 《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 到2025 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4.4%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 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到2030 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
上海 | 《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 到2025 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 年下降14%,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20%,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到2030 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25%,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 年下降70% |
江苏 | 《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 到2025 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 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到2030 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大幅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 年下降65%以上,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9000 万千瓦以上 |
湖南 | 《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 到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到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
宁夏 | 《宁夏回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 到2025 年,我区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超过5000 万千瓦、力争达到5500 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到2030 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450 万千瓦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 35.2%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到2035 年,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持续提升,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更加成熟,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模式,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30%左右 |
江西 | 《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 到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18.3%,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国家确定的江西省目标值 |
海南 | 《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 到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2%以上,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继续下降;到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提高至54%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相比 2005 年下降65%以上 |
云南 | 《云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 到2025 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大幅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不断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到2030 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 |
安徽 | 《安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 到2025 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 2020 年下降 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15.5%以上;到2030 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2%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5500 万千瓦以上 |
黑龙江 | 《黑龙江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 到2025 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 15% 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到2030 年,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0%以上的基础上,努力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新增能源需求主要通过非化石能源满足,单位 GDP 能耗和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 |
四川 | 《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 到2025 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1.5%左右,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38 亿千瓦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4%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到2030 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3.5%左右,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68 亿千瓦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 年下降70%以上 |
山东 | 《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 到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3%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分别比2020 年下降14.5%、20.5%;到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 年下降68%以上,确保如期实现2030 年前碳达峰目标 |